泸州市、宜宾市两市联合举办2012年春季绵阳特比环大赛四川省宜宾市火车头信鸽协会 一、主办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国龙信鸽俱乐部(责任人:朱国龙、郑清泉)
宜宾市中火成铁宜宾站区信鸽协会(责任人:任志永)
二、比赛地点:绵阳
三、比赛时间:2012年5月18日集鸽,2012年5月19日7:30分准时放出。(风雨无阻)
注明:泸宜两地同车专放,抓钩定先后上笼,先上笼方提供运输车笼,先
上笼时间5月18日13时至16时,后上笼时间5月18日18时至21时,使用安捷电
子扫描仪的鸽主必须带上(信鸽比赛个人资料IC卡),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参加条件:
1、凡认可本章程的泸、宜两地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戴本次大赛正规特比环比赛环一枚,特定付环一枚,脚环
发放于2012年新环到的第二天泸州与宜宾两地正付环互换同时发放,泸州
负责提供付环,宜宾负责提供主环,并立即公布脚环号段。
3、两地参赛鸽主的实际空距允许比赛项目规定的距离少5%。
4、此次比赛实行佰马制,放出当日有效,放出当日21小时前无获奖鸽归巢,
由参赛鸽平均分配使用奖金,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到达司放地点,就地放出
由参赛鸽平分奖金。
五、奖金分配:特比环总发行600枚,泸州地区300枚,宜宾地区300枚,每枚230元
(含决赛上笼费,两地互派工作人员上笼,验鸽及前三名奖杯,前十名奖牌,前十
名上信鸽杂志等费用)总奖金12万元整,共取六十名。第一名12000元,第二名9000
元,第三名7000元,第四名至十名2000元,第十一名至二十名1800元,第二十一名
至六十名1500元。
注明:两地赛鸽的分速汇总排名,包括指定鸽名次。
六、注意事项:
1、本赛事按中国鸽协颁发的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2、参赛鸽主认真准确填写报名单,填错、涂改,参赛成绩无效。
3、此赛事由两地联办,互派工作人员。参赛鸽主应在加盖暗章,粘密码条,碎标,
集鸽上笼等环节上全程配合,监督工作人员按程序集鸽上笼,使赛事顺利进行。
4、泸州地区鸽主全部使用安捷电子扫描仪。宜宾地区鸽主使用安捷电子扫描仪和爱羽
牌鸽钟。凡用爱羽牌鸽钟的宜宾鸽主,必须在决赛时带上鸽钟由泸州鸽协工作人员加封。
否则无效,获奖鸽密码条必须完好无缺,整齐的缠绕在孔柱上打进鸽钟,鸽钟必须第一个
打满后才能使用第二个鸽钟,跳格打入鸽钟成绩无效,密码条飞失。GPS掉线一律按持鸽
报到处理。
5、前三名归巢鸽在十分钟内必须电话告知协会,立即派人验鸽,其余抽查,使用爱羽牌
鸽钟的鸽主必须电话通知协会,根据当时排名抽查,并测距。
6、在当日21小时前持归巢鸽到当地鸽协指定点报到验鸽,前十名由互派工作人员验棚、测距、
验鸽,其余抽查,验鸽时请带好脚环证,发奖金时不再查脚环证。
7、必须参加本次特比环鸽上笼参赛,其余鸽一律不准上笼,监放人员4人,双方各派2人组成。
8、获奖鸽成绩公示一周内无异议,成绩生效。
七、本解释权归属:泸州市龙马潭区国龙信鸽俱乐部
宜宾市中火成铁宜宾站区信鸽协会
电话:朱国龙 13508033882
郑清泉 0830——2294888 0830——2391386
任志永 0831——2102820
备注说明:此次泸宜联合信鸽大赛,主要目的是增进两地鸽友友谊,提高共识、促进赛鸽质量
水平。为了使赛事顺利圆满进行,双方协商,由泸州曹伟明作公证人,并每方交1万
元保证金。如有违约方造成联赛无法进行所交保证金给另一方作赛事奖金,由单方进
行比赛。违约方特环不得参加另一方的赛事活动。但进行比赛方奖金和录取名额按7万
元总奖金计算,录取名额为30名。本次奖金一律由曹伟明保管,鸽主代表随时检查奖金
情况。
即日起预售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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