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首 页 各地公棚 各地协会 俱 乐 部 各地鸽舍 信鸽商城 鸽业大全 分类信息 专题报道 天下鸽问 信鸽百科 天气查询 鸽友论坛
P K 信鸽知识 信鸽资讯 失鸽园地 专题图库 名家专栏 视频播客 在线电视 信鸽超市 信鸽365杂志 鸽友家园 地图查询 会 员 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鸽闻快讯

赛鸽教练因感情纠纷杀死女友获无期徒刑

时间:2012-01-29 13:34:29    来源:信鸽365    发表者: 孙思娅        阅读次数:
赛鸽教练因感情纠纷杀死女友获无期徒刑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因感情纠纷,52岁的赛鸽教练王江将女友小红(化名)杀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江无期徒刑,附带赔偿死者家属共计76万余元。

  王江案发前在位于大兴的一家赛鸽棚做赛鸽教练,平时就住在单位。法院查明,2011年8月16日零时许,王江在赛鸽棚大院宿舍,因感情纠纷与女友小红(35岁)发生口角,王江持刀刺扎小红数十刀,造成小红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江的儿子证言称,2011年8月16日凌晨1点多,王江让其伯父给他打来电话说让他赶紧回家,说他爸杀人了,想看他一眼。他边往回赶边打电话报警说,“我爸叫王江,杀人了,现在北锣鼓巷”。王江的儿子称,父母离异多年,后来父亲找了个女朋友。

  王江的哥哥证实,2011年8月16日凌晨,他正在家里睡觉。弟弟王江突然到来,说:“我杀人了,我把那个女的杀了。想过来见一见家人,然后去自首。”王江还说:“这个女的害了我一辈子,我杀了她。”后他陪王江到安定门派出所自首。

  证人证言显示,小红是名歌厅小姐。王江称其和小红交朋友之后,在小红身上花了20多万元,但是小红在和他好的同时,外面还有其他的男朋友,这让王江非常生气。

  法院认为,王江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有自首情节而从轻判处他无期徒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此页!  关闭此页    


网摘收藏: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欧洲地区记者安妮春 河南地区记者杜年华 河南地区记者王春辉 四川地区记者王林远 四川地区记者 四川地区记者高王宏 辽宁地区记者李振彪 沈阳地区记者李国双
(欧洲) 安妮春 (河南) 杜年华 (河南) 王春辉 (四川) 王林远 (四川) 喻先生 (四川) 高王宏 (辽宁) 李振彪 (沈阳) 李国双
               
江西地区记者陈文康 山东地区记者李文 吉林地区记者霍鸿飞 贵阳地区记者元华 重庆地区记者王巍林 江苏地区记者孙跃东 山东地区记者王何磊 河南地区记者马战涛
(江西) 陈文康 (山东) 李文 (吉林) 霍鸿飞 (贵阳) 元华 (重庆) 王巍林 (江苏) 孙跃东 (山东) 王何磊 (河南) 马战涛
               
陕西地区记者普小兵 广东地区记者田一明 江苏地区记者吴玉前 云南地区记者李雪松 安徽地区记者邵作友 安徽地区记者刘云峰 河南地区记者毛晓彬 河北地区记者张学良
(陕西) 普小兵 (广东) 田一明 (江苏) 吴玉前 (云南) 李雪松 (安徽) 邵作友 (安徽) 刘云峰 (河南) 毛晓彬 (河北) 张学良
               
海南地区记者吴清壮 山东地区记者蒋庆国 辽宁地区记者吴亭光          
(海南) 渤海堂 (山东) 蒋庆国 (辽宁) 吴亭光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申请加入地区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