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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鹏飞赛鸽公棚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告

时间:2012-11-28 09:28:08    来源:    发表者: 铜陵向上鸽舍       阅读次数:
关于宁夏鹏飞赛鸽公棚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告

关于宁夏鹏飞赛鸽公棚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告

宁夏信鸽协会


宁夏鹏飞赛鸽公棚2012年11月18日决赛,赛后部分鸽友反应强烈,认为飞行异常,对赛事成绩提出质疑,向自治区信鸽协会提出调查申请。自治区信鸽协会十分重视,应广大鸽友的要求,两次委派裁判、鸽会领导和鸽友代表共同对该公棚决赛中鸽友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所查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研究。现依据核查事实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在核查中,发现参赛鸽友“石油联合”没有任何交款证据。根据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未缴纳参赛费的信鸽,一律取消比赛资格”的规定,取消石油联合的参赛成绩,其在此次决赛中所取得的所有名次一律无效,所取消的决赛、团体赛以及各项指定名次,按决赛电脑扫描检录排序的归巢鸽依次递补。

二、由于鹏飞赛鸽公棚未能按其二○一二年竞赛规程所约定的“在180公里训放后,三日内进行分组”,而是在11月17 日,决赛的前一天发布分组信息,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为此,决定取消本次决赛中的团体赛项目,对于在其规程中所设定的团体赛奖金,全部由具备团体赛资格的鸽友按分组数量均分。

三、自治区信鸽协会责成贺兰鹏飞公棚严格执行处理决定,调整赛事名次及时兑付赛事奖金并按规程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四、根据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此处理决定为终审裁决。对鹏飞赛鸽公棚的处罚另行公布。

宁夏鹏飞赛鸽公棚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平竞赛的原则,给宁夏的公棚赛鸽事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希望区内各公棚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公棚行为,认真执行“公平竞赛”的比赛原则,促进我区公棚赛鸽事业的良性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鸽协会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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