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吃鸽这事,一般不会扯到触犯法律上去。可今天讲这位吃鸽的人,还被法院判刑四年。这是咋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12年6月,达县县城社会青年男子卫某和黎某发现南外金华社区一居民楼顶养有信鸽。于是,他们想到"一鸽当九鸡",鸽子肉的鲜美,滋阴壮阳,两人决定将此鸽偷来吃,补补身体。
经一番察看后,在一天凌晨2点左右,两人蹿至楼顶,将12只鸽子偷来宰杀,很快下了肚家坝。
主人发现信鸽失盗后,便向当地机关报了警。他说,那12只信鸽连同脚环价值可达1300余元。
不久,两人又蹿到其他居民楼,先后又偷盗27只信鸽和一只母鸡,以及一只兔子。很快也下了肚家坝。
2012年7月,这两人再次蹿到第一次偷盗信鸽的楼顶,将主人刚刚买回不久价值为6700多元的29只信鸽装入麻袋中。早有防备的主人立即报了警。随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这两位男子因盗窃价值巨大,分别被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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