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网上刊登了法治新报记者丁丁的一篇《非法俱乐部私刻印章,老板被行政拘留》的报道。读完之后,觉得作者对“赛鸽俱乐部”的性质认识模糊。文章中报道:“据警方介绍,要成立“赛鸽俱乐部”一类的组织,需向永宁县体育中心报批,体育中心批准后报永宁县民政局注册,注册成功后报永宁县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申请刻章,治安部门在受理刻章申请后,将所需刻制的印章通过网上传输给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店,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刻章店取章。 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批准刻制印章的行为均涉嫌违法。”
办赛鸽俱乐部真像作者讲的那样复杂?非也!其实,这是该作者对赛鸽俱乐部性质认识还不够,还没有分清赛鸽俱乐部归属部门。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赛鸽俱乐部的性质:它是民间团体组织,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发证机构是民政局而不是工商局。办赛鸽俱乐部应向民政局出具以下材料:一,成立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文件。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户籍证明。四,章程草案。五,住所使用权证明。六,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七,确定专职会记人员和会记证。八,验资报告。只要以上资料完整,民政局就给俱乐部办理注册登记证,俱乐部法定人无须到工商局再办营业执照,凭民政局登记证同样到公安部门备案申请刻章。这样办的俱乐部完全是合法的。
以上是本人对该报道的一点不同看法,只对事不对人。如果鸽友想办俱乐部,可直接到当地民政局询问,本人所讲真伪便可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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