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相结合 鸽友维权在行动
文/罗宋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普通百姓住上了高楼大厦已不再是奢望,物质层面的温饱解决后,更高层次的精神娱乐消费成为越来越多成功人士的人生又一追求。豢养几羽鸽子这种闲情逸致的享受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认可,各种公棚的发展让这种享受向着专业化方向逐渐发展。
随着中国信鸽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与鸽主维权相关的业内事件不断涌现,仅在2009年上半年就发生了十多起事例。如何保护自己的爱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广大鸽友们较为关心的话题。
鸽友损失大型案件回顾
在日常的比赛中,常听鸽友说,由于家里的鸽钟故障,导致成绩不上传,或者上传超时,结果痛失好成绩。这些都是鸽主自身原因,造成损失虽然遗憾但也不可避免。除了这些原因外,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人祸却常常困扰鸽主。
首先是主办方不兑现奖金系违约。2012年1月,王某等吉安市信鸽协会会友10多人参与由刘某主办的信鸽比赛活动,刘某向参赛人员发出关于“举办2012年秋两关赛的通知”,通知声明:“要求购买参赛鸽每环600元,每位参赛人员交500元会费。比赛设定十位奖项,奖金从2万元到2000元不等。赛事随鸽会同步进行,伯马制,一关九江,二关庐江,当天入关,若庐江当天无鸽归返,则由所有参赛鸽平分奖金”。我们购买了鸽环,缴纳了会费,现参赛奖金累计11多万元,当天所放的比赛鸽子无一归返,我们能否按照刘某的通知平分奖金呢?
其次是公棚作弊行为造成鸽友严重经济损失。2007年10月28日天津亘宇赛鸽公棚举办的公棚决赛期间,当日归巢出现了异常状况,经过鸽友的不断调查取证最后发现原来是公棚的教练作弊了,教练在比赛过程中刻意没有记录鸽子返回时间,造成鸽友重大损失。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案例是公棚拆迁造成的损失。河南蓝翔鸽舍建于2009年,鸽舍面积90多平方米,鸽舍投资二十八万元,现棚内有世界各国名系种鸽200多羽:有凡瑞特、桑杰士、詹森、詹森断胸骨、詹森麦克斯、芬尼卡5000、杰夫胡本、克拉克、惠布利茨、计算机之子等等,总价值在400多万。就是这些世界名系鸽繁育的子代,为河南蓝翔在各大公棚、地方赛事上摘金夺银,取得无数骄人成绩,同时也给鸽主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及殊荣。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地也开始了旧房屋拆迁,公棚也在拆迁范围内,养殖信鸽的人都知道鸽子的习性,信鸽如果搬新家都有适应期,少则三至六个月,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家访,谈到信鸽的赔偿问题,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不予赔偿。
鸽友损失无人保障 身心俱疲
“你还剩几只?”老吴问。
“去了18只,回来7只。心疼啊!”黑良答道。
“你算不错了,我15只才回来了两只,几乎全军覆没。”老吴更心疼。
旁边有人插话了:“你们都不错,我们很多人都已经‘光头’了,一只都没回来。”说话这人,心疼得眉眼皱到了一块,眼睛似乎就要拧出泪来。他说:“你就是让我扔500块到湖里,我也不会这么心疼。”
在“几只”这个数量词背后,紧接的是“信鸽”这个名词;而对话这些人,全是厦门职工信鸽协会的会员。就在四月份开初到现在,他们遭遇了协会赛事历史上,最为惨重的一次信鸽损失——“早春杯”中一开初放飞的2600多只信鸽,到如今很可能只剩下500来只,八成多的损失率让很多养鸽人都捶胸顿足,懊恼不已。在遇到这次“滑铁卢”之后,“你还剩几只”竟成了会员之间见面的问候语,语带心痛。
这也只是众多鸽友面对损失的常见对话,每一次都是信心满满的带着信鸽去比赛,每一次出现损失只能自己品尝苦果,养鸽人的权益到底该谁负责,众多身心俱疲的鸽友有着一样的疑问。
道德与规则--漫谈新形势下鸽友如何适应信鸽发展要求
第一,传统的“美德”和现实“游戏规则”之间的矛盾。这就是鸽友甲所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以前鸽友绝大多数是以“玩”鸽为主,目标也多定在放得“远”和回来得“多”上,自然鸽友之间感情的交流和合作就多一点,其中的功利成分也淡一点。今天你送我一对鸽,明天我捡给你两对蛋,可谓其情浓浓,其乐融融!但现在变了,奖金在增加,竞争在加剧,各种洋品在“招手”,市场经济规则的“无形”之手提高了赛鸽的“情趣”,可以看到,原来的“玩”鸽如今在很多地方已经演变成“赛”鸽甚至“赌”鸽,以前比谁放得远也变成现在的比谁放得“快”了,外援的不断加盟和“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思维方式的撩拨,彻底改变了一些鸽友的心态和行为,这也就出现了鸽友甲的举动。
第二,诚信思想与经济利益获取规则之间的矛盾。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现实中不少人却是通过道德的泯灭来获名得利。比如有的人认为“火车是推的,鸽子是吹的”,利用当前一些媒体在审查上把关不严的情况,大势制造虚假广告和吹捧文章,兜售假鸽劣鸽:有的人假托支援落后地区信鸽运动的名,行推销淘汰品种之实;有的勾结外国鸽商,迎合部分鸽友对外国名家鸽子的仰慕之心,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三,道德与制裁规则不健全的矛盾。曾听过鸽友总结说:“循规守纪,处处挨挤;不讲规矩,得名得利。”诚如斯言,当前我们信鸽运动暴露出的问题中,最大的应该是道德宣传的普遍要求和制裁的“空泛化”之间的矛盾。正如鸽友乙和鸽友丙所说的,对不少不讲道德规矩的行为,往往只能“口诛笔伐”,而不能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制裁,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鸽友之间的经济交易行为难有准确的衡量标准,比如引进鸽子,发挥不好,你如果说我的品种不好,而反过来我可以说你饲养不到家,选配不恰当,哪个是对的呢?无法准确衡量。其二,鸽友自身“维权”的意识不强。对引进鸽子,鸽友往往不重视合同条款的拟定和违约责任的明确,造成不良后果后,鸽友也往往抱着“先私了,实在不行就算了”的态度。
他山之石 养鸽者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合法权益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当鸽友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予以解决。
1、协商解决方式。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与侵害者协商,提出合理的要求,双方达成共识,使得问题予以解决,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裁判执裁有误,或比赛名次计算有错,或工作粗心造成不公允等,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
2、行政解决方式。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你可以向侵害者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反映。如果是鸽会侵害你的利益,你可以向当地体育、民政部门反映,要求主管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如果是公棚或特比环组织者有欺诈行为的,你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反映,要求工商部门或消协予以协调解决。甚至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用强制手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法律解决方式。当你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如果通过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的,你可以根据受侵害的具体事实,向当地法院起诉侵害者,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用的法律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鸽友们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不论你采取那一种方式,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证据,证据对于你维护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无论通过协商解决也好,还是通过行政解决也好,或是通过法律解决也罢,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无论到那个部门,都必须拿证据说话,没有充分的证据,任何部门也无法受理,更无法处理,因此,充分的证据是鸽友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