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官方网站核实,肇东市信鸽协会转发2015年1月15日黑龙江省肇东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发布公告:【2013】22号文件于2014年1月15日废止。
黑龙江肇东蓝翔赛鸽俱乐部发布2015年2月2日经由绥化市体育局批复成立绥化市蓝翔俱乐部,地址坐落于绥化市肇东市,目前正与民政局办理相关证件中。
绥化地级市下辖安达县级市、肇东县级市。安达市有安达博宇赛鸽俱乐部,绥化有绥化博宇赛鸽俱乐部;肇东以前有肇东蓝翔赛鸽俱乐部,现在有绥化市蓝翔俱乐部(对外扔称肇东蓝翔赛鸽俱乐部)。
转发内容如下
通告
全市广大信鸽爱好者: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一个行政区域只能申报成立一个信鸽协会(包括省级.市级和区县级)未经体育和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信鸽活动社团组织”。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信鸽协会批准,不得擅自举办信鸽竞赛活动”。肇东市行政区域内只有肇东市信鸽协会是经过肇东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所举办的信鸽比赛和活动合法有效。全市范围内严禁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以信鸽社团组织名义举办信鸽比赛和活动。
我中心印发的【2013】22号文件系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申请人向民政局申请成立体育社团组织所提供的专门文件,申请人如未能获得市民政局批准,该文件就此失效。我中心正式宣告【2013】22 号文件于2014年1月15日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文件。
特此通告
肇东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5年1月15日
下图是肇东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原文件:

绥化市体育局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