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大部分公棚的竞翔规程已出,大部分都对获奖鸽的拍卖明码标价,当然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但流拍鸽要鸽主交起拍价的百分之四十领回,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在此谈谈本人的看法! 我觉得,既然公棚对自己的赛事品牌有信心,就不担心成绩鸽拍不出去,所以明码标价,如果出现流拍,公棚应该按起拍价收回。就好比鸽主自主定价,如果无人加价,鸽主自己拍回一样,要鸽主交起拍价的百分之四十领回,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冠军定价20000元,如果流拍鸽主要交8000元,就意味着奖金减少8000元,这不是的损害鸽友的利益吗?现在获奖鸽最低定价500元,如果公棚起拍价定2000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么不定价,只要赛事公平、公正、公开,还担心鸽子拍不出去吗?要么交100元领回比较合理 ,毕竟赛鸽本身也有价值,公棚分百分之四十100元也比较合理,如果定起拍价,出现流拍,公棚必须无条件购回,否则,那应该是该公棚信誉缺失,赛距缩水,导致赛鸽流拍,而坑害鸽友的做法,同时也不失为敛财的有效手段!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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