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5日晚听闻金山公棚着火,多数赛鸽被火化,其余也被熏死。我群内一鸽友更是痛失14羽爱鸽。
翌日,验证此传言,电联金山公棚老板,电话无法接通,只好向其当地代收点人员电联咨询,得以确定,并第一时间(26日早)发布快讯《黑龙江金山公棚着火——一鸽友痛失14羽爱鸽》(已删之,在官方信息{27日晚}未发布之前一切快讯均属谣言,怕但责任啊!)(根据鸽闻快讯栏目定位,涉及协会、公棚、俱乐部等重大信息,为避免引起争议,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25日晚劝鸽友不要想了,趁早忘了吧,不可能有什么说法与补偿了。因为哪个规程里都有那么类似的几句话“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XXX等不承担责任”“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果不出所料,27日晚此棚发布公告如下:

仅此而已,没有谈到对鸽友的赔偿或补偿问题,分析可能是按其规程中所述另一条

2014年10月开始收鸽,但还未比赛故此不存在收参赛费问题,也就不存在退还参赛费,或许会退还预定之时的定金吧!
无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不知道死亡赛鸽尸骸数量,从而也无法判断其他一些隐含信息。
就说这些吧,感叹规程中的那些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