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的作风何时能够转变 据《人民网河南视窗10月8日电(杨广现)记者从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有关部门获悉,10月3日,内黄县楚旺镇派出所内发生一起河北男子被殴致死事件,目前涉案的4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所长王建坤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当地检方刑拘。 据了解,10月3日国庆节期间,今年22岁的河北魏县回隆镇李大汪村村民杜学雷与朋友闫金飞等三人到内黄县楚旺镇买车。期间,闫金飞因饭后结账问题与饭店老板发生争执被带到楚旺派出所。后杜在派出所内与民警发生冲突,被送往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尚未公布尸检结果。 经当地公安纪检部门调查证实,当日涉案人员共有4人,其中一名民警,两名交通协管员和一名微机员已被警方控制。楚旺派出所所长王建坤也已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内黄县检察院刑事拘留。由于案件发生在内黄县,当地公安机关已向其上级安阳市公安局申请将案件进行移交。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又据《人民网河南视窗10月18日电(杨广现)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从即日起,河南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整治违法违纪”专题教育活动,凡是发现民警存在违法办案、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问题,将逐级追究责任。 根据活动要求,全省各省辖市、县治安支队、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全面排查今年以来所办的刑事、行政及信访案件、群众投诉等问题,通过逐案检查、典型案件剖析、精品案件讲评、走访征求意见,重点排查依法履职是否自觉、法律素质是否适应、管理执法是否严格等方面的问题,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民警违法违纪线索,要严格依法依纪严肃查究。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专题教育活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民警不放过;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或苗头没有认真查摆剖析的重点民警不放过;对避重就轻、问题找不准的重点单位不放过;对涉及民警违法违纪的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今后,派出所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派出所民警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对所长、教导员实行诫勉谈话;派出所民警涉嫌刑事犯罪的,对县级公安局主管局长实行诫勉谈话,所长、教导员予以免职或行政处分。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对县级公安局主管局长实行诫勉谈话;派出所所长、教导员涉嫌刑事犯罪的,对县级公安局局长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主管局长予以免职或行政处分。》 看了上面的两则消息后,不仅使人们感到既痛惜又高兴,痛惜的是,作为人民警察,应该是学法的标兵、懂法的模范、执法的英雄,然而,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内黄县楚旺镇派出所民警竟在执法中违法操作致死人命。高兴的是,河南省公安厅在此事件发生后,立即形成决议,在河南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整治违法违纪”专题教育活动,凡是发现民警存在违法办案、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问题,将逐级追究责任。 乍眼看来,省公安厅确实非常英明,能够在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非常过硬的果断措施,制定强硬的纲领性文件,在系统内全面的进行贯彻落实,真是令人感动不宜。然而,笔者却在深思,这两则消息恰恰相差十天,假若这两则消息能够变换一下时间位置,省公安厅的决议活动先开展,是否还会出现内黄县楚旺镇派出所的事件呢?我想是绝对不会再出现的。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一些领导部门和工作人员老是在做一些亡羊补牢之事呢?老是充当一些马后炮呢?为什么不能把这些聪明的警钟敲响在黎明之前呢? 联想到贵州瓮安的“6、28”、云南孟连的“7、19”事件,都是在事件发生了、问题出来了、损失造成了,有关部门才匆匆忙忙的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下发一些红头文件,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在各种公开场合长篇累牍的发表一些非常聪明的演讲,畅谈一些十分高明的理论,甚至向人民群众做一些痛哭流涕的道歉,说的头头是道、讲的句句在理,把自己看成了十足的救世主、人间英雄、新世纪的诸葛亮。一篇篇夸夸其谈的长篇大论直刺要害、一针见血,真把问题总结的活龙活现,深出潜入。不是把自己摆在问题承担者的位置,而是摆在旁观身份的聪明的第三者,既然能够把症结看得那么准,把问题分析得那么透,到底是在总结经验,还是在庆功演说,那么试问一下,你们都是领导,都是在人民政府的官位上坐着,拿着人民的俸禄,深受着人民尊敬的勤务员,问题还都是发生在你们权利管辖的地盘范围,如果事前你们能够稍微深入基层做一些社会调查,搞一些社会研究,倾听一些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的对基层工作给予正确的指导和疏通,何必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会酿成这么大的损失呢? 从以上事件看,不计算直接涉及人员,单从事件中责任株连到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来讲,免职的、撤职的、引咎辞职的、诫勉的、给予各种其它处分的,等等一大串,从形式上起到了打一惊百的作用,对今后工作能够起到很好的改进和推动。但是,这难道不是一种对待干部的心灵伤害吗?难道不为之感到痛惜吗?假若事先这些干部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教育,能够聆听到事件以后那些各级领导干部的长篇演讲和看到那些深有教育意义的红头文件,他们能够犯这些错误吗?事件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在社会上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责任到底在哪里,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这些责任呢?不能不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号召全党同志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议事日程,希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领会其实质和内涵,认认真真的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扑下身子,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掌握动态,总结经验,锐意创新,以改革的意识、以创新的理念,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在前面、落在实处、抓在深层次,不能老是做那些表面文章、做那些亡羊补牢的事情、当那些马后炮和事后的诸葛亮。 联想到鸽界里那些黑公棚,食品业中的三路奶粉,山西煤矿的塌坝事件以及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种矿难事件等等,都存在于各级领导作风不实,高高在上,夸夸其谈做表面文章,为什么不能很好的做一些预防性的工作呢?问题出来都会说话,充当事后诸葛亮,做一些亡羊补牢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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