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首 页 各地公棚 各地协会 俱 乐 部 各地鸽舍 信鸽商城 鸽业大全 分类信息 专题报道 天下鸽问 信鸽百科 天气查询 鸽友论坛
P K 信鸽知识 信鸽资讯 失鸽园地 专题图库 名家专栏 视频播客 在线电视 信鸽超市 信鸽365杂志 鸽友家园 地图查询 会 员 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鸽友日记

足环证请重视

时间:2013-10-19 09:59:26    来源:    发表者: 富强鸽苑        阅读次数:
足环证请重视

        各位鸽友,中国信鸽协会自89年统一制作发放第一批全国统一足环至今已有二十三个年头了,中鸽协本着与世界赛鸽运动接轨,统一规范我国赛鸽运动的宗旨做出了贡献,为我国赛鸽事业的发展做了件大好事。但是二十三年后的今天,我却发现我们一直忽视了一包统一足环中的一个对于所有鸽友来说相当关键和重要的东西,这就是我要说的“足环证”.

       我们的统一足环,一个环一个号,一个环一张足环证,足环证上明确标有中鸽协会徽、中鸽协名称、国别英文缩写、与足环相符的年份区号环号,还有就是我重点要说的一项“本证为此足环码鸽所有权证明”. 请问,我们都有家吧,我们的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家中的电器家具是否有发票?这些证、票示意着这些财产是我们合法拥有的,可支配的。否则何以证明其合法性?同样,当今我们的赛鸽领域,一只鸽子的几千、上万、几十万都有,请问又用何证明它在你棚中的合法地位?只有足环证。回头各位可以审视一下鸽棚中的种鸽、赛鸽是否都能出示这小小的所有权证?无证非法。

       在当今社会各界都在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今天,我们手中的鸽子合法吗?有鸽友会说,这只是鸽市买的,那只是朋友送的-----这还要证明吗?我想对这些鸽友说大家醒醒吧!鸽坛的未来一定也会走向法制化的,我们眼光要看远些,不说今后鸽友之间为鸽子打官司,就是闹起矛盾来也才有个说法不是。这样的事我们经历的还少吗?这一点我认为,国外鸽友就做得很好,无论送鸽参赛,赛鸽买卖,就是游棚鸽送人,血统书中都付上这一小小的所有权证,让大家买的合法,养的安心 .这也是很值得借鉴的,因为我们不能再只关注鉴鸽技巧,种养训,而忽视了法制行为的学习。

      就此,回头看我国鸽坛,目前最大的赛鸽卖场公棚,居我所知, 还没有那家公棚在收鸽时连同收积足环证的,拍卖时也是鸽主提供则有,不提供也无人问。请问各位老总,您卖出的这些鸽子鸽友养着合法吗?今后不会出问题吧。再看市场售鸽就更没这一说了,你情我愿,出价拿鸽走人。这样一来造成的后果是,偷盗、网捕赛鸽猖獗,市售假冒足环盛行,赛鸽赔偿无依据,关于赛鸽归属问题难确定,赛鸽出问题时难以查找鸽主等等问题的出现。是的,目前我国鸽坛有关赛鸽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比较滞后,但我们作为一名真正的鸽友来说绝不能视而不理随波逐流,要想我们的赛鸽事业健康、稳步的发展,还得靠广大鸽友的不懈努力。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此页!  关闭此页    


网摘收藏: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欧洲地区记者安妮春 河南地区记者杜年华 河南地区记者王春辉 四川地区记者王林远 四川地区记者 四川地区记者高王宏 辽宁地区记者李振彪 沈阳地区记者李国双
(欧洲) 安妮春 (河南) 杜年华 (河南) 王春辉 (四川) 王林远 (四川) 喻先生 (四川) 高王宏 (辽宁) 李振彪 (沈阳) 李国双
               
江西地区记者陈文康 山东地区记者李文 吉林地区记者霍鸿飞 贵阳地区记者元华 重庆地区记者王巍林 江苏地区记者孙跃东 山东地区记者王何磊 河南地区记者马战涛
(江西) 陈文康 (山东) 李文 (吉林) 霍鸿飞 (贵阳) 元华 (重庆) 王巍林 (江苏) 孙跃东 (山东) 王何磊 (河南) 马战涛
               
陕西地区记者普小兵 广东地区记者田一明 江苏地区记者吴玉前 云南地区记者李雪松 安徽地区记者邵作友 安徽地区记者刘云峰 河南地区记者毛晓彬 河北地区记者张学良
(陕西) 普小兵 (广东) 田一明 (江苏) 吴玉前 (云南) 李雪松 (安徽) 邵作友 (安徽) 刘云峰 (河南) 毛晓彬 (河北) 张学良
               
海南地区记者吴清壮 山东地区记者蒋庆国 辽宁地区记者吴亭光          
(海南) 渤海堂 (山东) 蒋庆国 (辽宁) 吴亭光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申请加入地区记者